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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部门解读】《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方案》解读
发布日期: 2018-04-02 访问量:1085
为巩固提升全覆盖成果,省委省政府决定2018年实施“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”,纳入省政府目标任务和全省民生工程。目前,《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方案》业经省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。下面,简要介绍方案基本情况。
(一)主要考虑。根据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电商发展部署,2018年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,围绕扩大农村产品网络销售,以上行服务能力建设和农村电商品牌建设为着力点,巩固全覆盖建设成果,提升农村产品上行实效,强化示范引领,激发内生动力,促进农村生产关系不断完善。在工作部署中,针对农村电商发展中的短板,明确“干什么、怎么干、谁来干”,加强工作机制建设,细化实化工作要求,明确推进时间节点,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持,奋力推动我省农村电商走在全国前列。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推进:
一是建立服务监管的“闭环”。针对“两中心、一站点”日常监管问题,明确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;赋予公共服务中心对物流配送、乡村网点的监督职能,辅之以政府购买服务、物流集中整合、网点共建共享等增加经营主体效益,使“两中心、一站点”监管、服务和激励体系化,努力把“建起来”提升为“用起来”。
二是树立上行产品的“信誉”。针对网络销售产品的质量、体验和诚信问题,加强“三品一标”和涉农品牌企业网销指导,扩大品牌农特产品网络销售,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培育,健全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监管追溯体系建设,努力把“好皖货”提升为“好网货”。
三是激发电商发展的“动力”。针对各地基础薄弱、发展经验不多、农村群众认知不深的问题,推进示范县、示范镇、示范村、示范网点和示范企业建设,强化典型宣传、案例引导,努力形成政府、企业、农村群众共同用力的良好氛围,努力把“要我干”提升为“我要干”。
(二)方案内容。共4个部分。
第一部分,思路目标。力争全省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400亿元,培育100个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,100种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农村电商品牌;建设20个以上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,力争创建50个省级电商示范镇和300个左右省级电商示范村。相关目标任务已作分解,请各地各部门抓好落实。
第二部分,重点任务。主要从电商公共服务、农村物流快递、网点民生服务、电商品牌美誉度、经营主体培育、电商精准扶贫、政策措施保障、典型示范引导等8个方面推进。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,细化工作举措,实化工作任务。
第三部分,保障措施。主要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责任、监督考核、氛围营造等提出要求。
第四部分,行动步骤。按动员部署、全面推进、检查验收、持续提升4个阶段推进。相关任务纳入目标考核,主要任务工作于11月底基本完成,12月份完善总结。省推进“电商安徽”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月通报,开展绩效评估,确保完成任务。
通报完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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